2018年11月9日中午,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江津区长江水面上发现一具尸体,警方得到消息之后立即赶到了码头。
现场的尸体是仰面漂浮在长江上,死者是一名女性,身上被绳索缠绕着。这么奇怪的现象,群众们都吓坏了,毕竟这种奇怪的现象也是第一次见。
更残忍的还是尸体的表面被锐器切割,看起来触目惊心。头部又切割伤,手上还有抵抗伤,显然是他杀的。
为了找到案件的真相,警方首先就要确认死者的身份,但是死者被发现的时候身上并没有可以查出身份的物证。
在现场,侦查人员首先对被害人进行了初步的检测。从被害人的皮肤和手上皮肤骨骼状态看出,平时被害人是不需要从事劳动力工作的,而且被害人的衣着打扮还是很显眼的,身上还有黄金项链和耳坠。
由此可见被害人生活的起码是中上层次的,又因为被害人尸体上贵重物品还没有被抢劫一空,所以这并不是劫杀,那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因为这个事件实在是太恶劣了,所以警方立马成立专案组,为这件事情进行侦查。
首先根据尸体检测的结果得知,被害人的年纪大概四十五岁左右,她的身高一米四二左右。根据尸体的腐败程度,法医推测被害人应该在水中,被泡了大概一个星期左右。
被害人的头部、面部,还有躯干四肢。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这些都是在被害人生前造成的损伤。
另外一个情况是,通过对尸体的检验,警方认为嫌疑犯应该是与被害人有男女关系的男性。
因为被害人身上的伤口过于触目惊心了,就像是“刀刀治命”,就连法医们一时间也很难找出真正的致命伤。
法医们凭借着经验,他们总结出了被害人身上所有的伤口可大致分为三种,一种是锐器伤,一种是钝器伤,另一种是死后形成的损伤。
要实行这样残忍的作案手法,要么就是在非常私密的空间才能实行,要么就是在寥无人烟的地方才能实行。
警方推测,嫌疑犯室内作案的可能性是更大的,而且作案的地点应该在市区。
为了找出被害人的身份,专案组从凶手抛尸地点的大致范围,以及抛尸的时间,以及抛尸的漂流距离,这几个点展开了大量的走访调查。
首先专案组把侦查范围扩大到半径100公里左右,同时也与其他的单位寻求帮助,一起寻找死者的身份。
终于在其他的单位的比对检验的技术部门传来了一个消息,他们发现了一个与死者高度相似的指纹。
这枚指纹是曾经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嫌疑犯罗某娟的指纹,为了能确认死者的身份,警方再次进行比对,终于确认了死者就是这位罗姓女子。
原来罗某娟之前是住在一个老头家的,老头为罗某娟提供免费的宿舍,其他的邻居们对这件事情议论纷纷。
罗某娟在回家路过的时候,听到了不利于自己的言论,觉得又尴尬又生气。罗某娟本人的脾气也是十分火爆的,在听到了这样的言论之后,便冲出去与领军进行争论和殴打。
就连罗某娟的哥哥罗某中在几年间曾经多次报警,报警的理由都是有关于罗某娟的。罗某娟不仅对外人会有殴打的行为,就算是自家兄妹,他们也会内斗,脾气非常火爆。
而且罗某娟死亡时间已超越一周,也没有人报案,可见罗某娟平时的人际关系多么差劲。
在报警记录来看,被害人罗某娟和她的哥哥曾经发生很多次的矛盾,难道凶手是罗某娟的哥哥吗?
为了找出真相,专案组来到了罗某娟的家里,但是罗某娟的哥哥并不在家,只有一位又聋又哑的老母亲,就没有办法与人进行交流。
罗某娟的家里非常乱,在路边有一个堆放稻草的窝棚,里面有标注到这就是罗某娟来哥哥家里的住所。
看来罗某娟的哥哥的杀人的嫌疑又增加了几成,罗某娟的哥哥可以在家里悄无声息地杀害罗某娟,然后再在前往两百米进行抛尸。
专案组虽然对哥哥有怀疑,但是也没有打草惊蛇,只是向罗某娟的哥哥罗谋忠打听罗某娟生前的活动轨迹和生活习惯。
罗某忠面对警方的盘查,没有一丝的慌张。他告诉专案组的警察罗某娟平时和家里的关系不怎么密切,也很少来往,他对罗某娟的工作和生活也没有一点的了解。
不过罗某忠知道罗某娟有一个相处了很多年的男朋友,罗某娟上一次回来的时候还曾向她的老母亲比划,表示男朋友孙某欺负了罗某娟。
罗某娟的哥哥的脾气非常火爆,听到妹妹受欺负了,便和孙某厮打起来了,孙某一气之下便拉着罗某娟离开了。
罗某忠对于侦查人员提问的问题都对答如流,也承认自己和妹妹会常常打骂,看起来没有一点的支支吾吾。必须得说,如果罗某忠是凶手,他的心理素质是极好的!
但是,罗某忠也没有回避这样的一个问题,而是大大方方地和警方交流。再加上,警方也没能发现罗某忠家里有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比如血迹之类的!所以暂时放下了对罗某忠的怀疑。
于是警方又将目标锁定在罗某娟的男朋友孙某的身上,孙某会是杀害罗某娟的凶手吗?他的杀人动机又是什么呢?
虽然罗某娟和孙某已经交往多年,但是罗谋忠并没有孙某的联系方式,只是知道平时孙某来罗家都是骑着摩托车的。
后来还是从罗某忠大女儿的手机上才找到了孙某的电话,因为罗某娟曾用孙某的手机打过电话给他。
可是经过对孙某的排查,结果发现孙某将罗某娟送回重庆之后便离开了,并没有作案的时间,所以孙某并不是杀害罗某娟的凶手。
根据侦查员们的多方调查走访发现,罗某娟最后一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是在11月2日。再加上法医检测尸体发现,罗某娟已经死亡了一周左右,所以11月2日当天很可能就是罗某娟遇害的时间。
梁某是当地茶馆的老板,罗某娟平时会到梁某的茶馆打麻将,不过梁某平时就是在店里看店,并没有作案的时间。
而秦某在罗某娟失踪之后,一直在寻找她。原来,秦某在罗某娟遇害前,两个人是一直住在一起的。
警方认为,就算秦某不是杀害罗某娟的凶手,也肯定知道罗某娟被杀的一切情况。
于是专案组的民警赶往秦某与罗某娟合租的地点,却空无一人。直到第三天,警方才和秦某取得联系。
民警在秦某的口中得知,罗某娟是在11月2日离开了他们租住的房子之后,就始终没回来,甚至连电话都打不通。
根据对秦某的调查,警方又排除了秦某的嫌疑。那么,罗某娟离开之后去了哪里呢?
秦某表示,罗某娟平时有很多男性好友,除了他之外,罗某娟还和其中一名男子联系频繁。
警方本以为那位和罗某娟联系频繁的苏某会是案件的嫌疑人,但是赶到苏某的家中之后,却发现苏某竟然是一个患小儿麻痹症的人,长期瘫痪在床,而且有语言障碍。
后来,警方查到苏某的身份证被丢失过,所以很可能有人冒用苏某的身份证办理了号码,再用这个号码与罗某娟进行联系。
当警方将这个可疑的手机号码存入自己的通讯录时,猛地发现这个号码早就存在自己的手机上了,而这重点嫌疑人罗某与罗某娟同租住一个小院里面。
迅速赶往罗某的家中,发现罗某非常可疑。罗某最近一段时间都是闭门不出,明明在家里看电视,却任由民警敲门却不敢开门。
这位罗某很可能就是杀害罗某娟的凶手,便用工具打开了罗某的家门,罗某一见到警察冲进去,便战战兢兢重复“不是的!不是的!”
实在是太可疑了,民警马上对罗某的家进行搜查,发现他的家里还有打扫过的痕迹,卧室内也有红色的点状印记,难道是血迹吗?
警方来到苏某强的家里,立马对苏某强进行搜查,在苏某强的手机上不仅有罗某娟的号码,还有大量可疑血迹。
另外,经过对罗某家里的红色印记进行仔细的检测,发现那只是油漆不是血迹,反而是苏某强家里楼梯间那个开关面板上发现了一枚比较残缺的指纹。
不仅如此,在苏某强的家里还有大量的明显打扫痕迹,看到了很多的点状的一些东西,经过检验这就是血迹。
根据比对,这些血迹正是属于被害人罗某娟的。苏某强见无从逃脱,只好完整交代了杀害罗某娟的过程。
在11月3日,也就是案发当晚,罗某娟和苏某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苏某强非常生气将罗某娟推倒在地,再将其残忍杀害,酿造悲剧。
在杀害了罗某娟之后,已经凌晨两点左右了,冷静过后的苏某强决定将罗某娟的尸体以及他的随身物品都抛入长江。苏某强将罗某娟杀害后,再回家清洗杀人现场,他还认为自身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
至此杀害罗某娟的凶手落网了,但是未免觉得有些唏嘘。虽然罗某娟的结局是悲惨的,但是罗某娟不应该这样放荡不羁,私生活如此混乱,与多名男子都产生不可描述的关系。
作为一名女子,罗某娟应该洁身自好,更要带眼识人。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只有谨慎交友,才能更好地杜绝悲剧发生。另外,苏某强为人凶悍,在闹不愉快的时候,作为男人不但不处理问题,反而将罗某娟残忍杀害,还对其进行抛尸,手段极其恐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残害他人的生命、身体,不然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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